“弃妇”
“弃妇”一词的正解是指已婚妇女被丈夫抛弃。在旧时代,由于妇女没有社会地位,不具备独立谋生的手段,一旦被弃,就意味着断绝生路的威胁,是一种悲惨的人生境遇,所以,在旧时代,女人对“背弃”有一种特殊的敏感,并深恶痛绝,反映在行动和心理上,也会极力避免出现这种状态,所以,女人对维护家庭稳定所表现出来的忍辱负重或奋不顾身的执着精神,往往成倍于男人。但新时代,妇女半边天,广大妇女走出家庭,广泛参与各类社会实践,“弃妇”阴影早已被许多女强人甩到了天外。据媒体调查统计,说现在“弃夫”比“弃妇”多了几倍,80%的离婚官司女人都是原告。
不过,由此得出女人已普遍地消解了“弃妇”的心理阴影还为时尚早,精神文化在人们心理上打上的历史烙印,有时远较物质事实在人世的遗留更为深远。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,要是青年男女经媒人牵线搭桥相会,男方要是没在第一次约会中表示出明显的想继续下去的意思,就会让女方抓狂,为了怕由男方提出不再约会,自己落得一个“弃妇”的被动结果,有些女人就会采取主动,约会分手后就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不再续会,以避免由男方通知不再续会而造成“被弃”的感觉,从而形成挫败感,尽管事实上她可能很喜欢那个男人,本可以主动问一下对方是否有继续约会的兴趣,但为了不被“弃妇”的阴影袭扰,就“理智”地采取“先下手为强”的技术方式,这种竭力避免“被弃”的心理,就是两性关系中由历史上的弱势地位造成的女性心理特征之一,是女人相对缺乏自信在男女相处时具体事例中的一种突出表现。
但近来读博友的文章发现,并非只有女人才会如此缺乏自信而失态,有些组织竟然也是,尽管那个组织有八千万会员的庞大身架,内心却像时时担忧被弃的旧时代家庭妇女一样疲弱不堪。
那位博友说了这么一件事,一位组织成员,脱离体制,自谋生路去了,好几年没交会费,她说,按组织章程,半年不交会费,就算自动离会了,于是她去请示书记,该如何处置,是否就照章办事,作自动离会处理。哪知那位书记拍案而起,大怒说:哪能那么随便,让他写个申请报告,然后“开除”,本会不允许“自动离会”。
现实中,我从不关心那个组织生存发展的任何具体细节,但“本会不允许自动离会”倒是给了我一个震惊,因为这是流氓黑社会的一条组织原则。我看了一下众多博友对此事的留言,似乎证实了这么一个事实,尽管那个组织的章程上有自动离会的条款,但实际操作中,却绝不容许这类“被弃”事件的发生,他们一旦发现哪个人有离心离德的倾向,就必然会祭出“开除”的手段,以此阿Q方式消除被弃的心理阴影,以“是我不要你而不是你不要我”来赢取一个自我心理安慰。TND,这真是典型的弃妇心理啊!八十年代末,北方邻居老王家也有那么一个组织,也有上千万会员,却在一夜之间成了流落街头的弃妇,被国家宣布为非法组织,这个惨象对他们刺激太深,也许这就是他们在“被弃”一事上如此失态的心理学根源。可事物发展的普遍逻辑却是,越是担心被弃,越会形成被弃的事实。你学不会独立谋生的手段,学不会自立自强,只知利用一时的权势寄生在百姓的肌体上敲骨吸髓,“被弃”只是早晚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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